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关于印发2017年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卫计局,委直属单位,委机关各科室:
根据《南充市2017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》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,我委制定了《南充市卫计委2017年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附件1:市卫计委2017年落实依法治市工作台账
附件2:市卫计委2017年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安排表
南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2017年7月12日
南充市卫生计生委
2017年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点
2017年是依法治市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关键年,是贯彻依法治市任务深入落实之年,为加快“法治南充卫生计生”建设步伐,全面推进全市卫计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,现制定工作要点如下。
一、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
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,完善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,确保决策制度科学、程序正当、过程公开、责任明确。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作用,确保行政决策合法、科学。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,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权力越位、错位或不到位。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,及时废止过期失效规范性文件,及时修订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。
二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
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,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,及时向社会公示,禁止以登记、备案等形式变相实施行政审批。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,简化审批程序,优化审批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。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,确保无缝对接。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窗口建设,推进行政审批事项、人员、权力三集中,实行行政审批“一个窗口对外,一个窗口办理,一站式办结”,推行首办负责、一口对外、一次告知、限期办结制度,对取消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避免管理真空。
三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
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,健全基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网络,稳定优化基层卫生监督干部队伍,建立并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员制度。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能,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程序,逐步建立和推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,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度,推动卫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。规范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,积极推进公共卫生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。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,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。继续推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手执移动终端使用,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, 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技术支持能力建设。
四、扎实开展行业依法治理
开展全市卫生计生行业依法治理研究,找准问题和发展方向。指导各地、各单位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,鼓励和推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法务部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注册管理,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,规范开展诊疗活动、规范病历书写、履行签字手续等程序。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精神卫生法》、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责。认真落实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规定,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依法报告、依法处置等制度落地落实。
五、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
指导县(市、区)卫计行政部门主动公开部门职能、法律依据、实施主体、职责权限、管理流程、监督方式等事项;推进预算决算、“三公”经费及规划配置、重大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;加强政务网站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,强化政务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应用,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。督促医疗机构主动向群众公开医院资质、科室设置、岗位职责、收费项目、便民措施等服务信息,向患者及家属公开医疗过程、医疗费用等诊疗信息,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。深入推动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,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及处理结果。
六、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
积极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和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,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和瑕疵补正机制,健全信访依法终结制度,畅通群众利益协调、权益保障法律渠道,引导群众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和维护权益。建立矛盾纠纷“大调解”管理机制,积极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,院内调解、人民调解、司法调解、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。进一步完善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、医疗风险互助金、医疗意外险等为补充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形式。
七、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
深入推进“法律七进”及重大节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强化宣传效果,拓宽宣传渠道,做到通俗易懂、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,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量。持续开展会前学法制度,不断增强“关键少数”领导干部法治意识,督促各地、各单位至少组织1-2次法治专题讲座。组织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培训班,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。探索建立“关键少数”领导干部年终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述职内容。
八、有效落实保障措施
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,全力推动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到位,及时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。加大法治队伍正规化、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,锻造和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、业务能力强、职业水准高、责任感强法治工作队伍。积极支持推行法律顾问咨询和公职律师制度,为行业依法行政、依法执业提供有效法律支撑。
附件1
市卫计委2017年落实依法治市工作台账
重点工作 |
具体任务 |
完成时限 |
牵头科室 |
配合科室及单位 |
一、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|
1.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,建立健全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2.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布后的宣传、解读、解释工作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3.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办公室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4.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。 |
7月底前完成 |
办公室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二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|
1.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2.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3.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,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,简化审批程序,优化审批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4.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窗口建设,推进行政审批事项、人员、权力“三集中”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|
|
5.推行行政审批“一个窗口对外,一个窗口办理,一站式办结”,实行“首办负责、一口对外、一次告知、限期办结”制度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|
|
三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|
1.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,健全基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网络,稳定和优化基层卫生监督干部队伍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|
人事科、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2.建立健全首席卫生计生监督员制度,推行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|
人事科、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3.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程序,逐步建立和推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,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度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|
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4.推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|
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5.修订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,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。 |
7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6.严格规范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,积极推进公共卫生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7.继续推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手执移动终端使用,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技术支持能力建设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|
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四、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|
1.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,加强党内法规建设,全面推进从严治党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机关党委、纪委 |
|
2.深入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3.扎实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改革工作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|
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4.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5.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6.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案件及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投诉,坚决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不严、执法违法、执法扰民、执法寻租等行为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|
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7.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项检查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8.按照“谁履职、谁答复、谁应诉”的原则,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,畅通行政复议渠道,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9.认真做好卫生计生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,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、裁定和调解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五、扎实开展行业依法治理 |
1.开展全市卫生计生行业依法治理研究。 |
7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|
2.建立健全常年法律顾问制度,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法务部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法科、医政科 |
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|
|
3.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遵照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护士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注册管理医务人员,合法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医政科、政法科 |
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|
|
4.指导、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履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责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基层卫生科 |
疾控科、妇幼科 |
|
5.认真落实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规定,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依法报告、依法处置等制度落地落实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卫生应急办 |
疾控科 |
|
六、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|
1.依法依规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、法律依据、实施主体、职责权限、管理流程、监督方式等事项,推进政务信息公开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办公室 |
相关业务科室 |
2.推进部门预算决算、“三公”经费及卫生计生资源配置、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等重点信息公开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规财科、办公室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3.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,及时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和处理结果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食品安全与综合监督科 |
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|
4.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,加强政务网站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,强化政务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应用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宣传科 |
|
七、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
|
1.积极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和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办公室 |
相关业务科室 |
2.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和瑕疵补正机制,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、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 |
|
3.健全医疗纠纷化解机制,坚持事前化解,积极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,院内调解、人民调解、司法调解、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设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医政科、政法科、办公室 |
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|
|
八、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|
1.深入推进“法律七进”及重大节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宣传科 |
2.持续推行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,组织专题法治讲座,不断增强“关键少数”领导干部法治意识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|
|
3.组织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培训班。 |
10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|
|
4.探索建立“关键少数”领导干部年终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人事科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|
九、有效落实保障措施 |
1.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2.大力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相关业务科室 |
|
3.积极支持各地、各单位推行法律顾问咨询和公职律师制度。 |
12月底前完成 |
政策法规与科教科(行政审批科) |
|
附件2
市卫计委2017年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安排表
时间 |
学习内容 |
主讲科室 |
备 注 |
7月 |
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|
卫生应急办公室 |
每月在会前集中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学习 |
8月 |
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|
妇幼健康服务科 |
|
9月 |
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|
基层卫生科 |
|
10月 |
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|
疾病预防控制科 |
|
11月 |
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|
医政药政科 |
|
12月 |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|
中医科 |